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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案

2019-05-05 16:10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成都市纪委监委5日通报几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典型案件。

  新华社成都5月5日电(记者许茹)成都市纪委监委5日通报几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典型案件。其中,8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6名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2015年至2016年期间,成华区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原三级警长章军利用警察身份,为李某获取相关个人信息、公安侦查车辆信息、公安抓赌行动信息等。并在明知李某开设赌场的情况下,多次向其提供信息,为其开设赌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李某给予的红包礼金共计20800元。章军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周某在邛崃市桑园镇超审批范围偷挖河道砂石,多次殴打和言语威胁当地居民,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其充当“保护伞”。其中,2012年和2015年,杨满杰在担任邛崃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多次收受周某“感谢费”“打点费”19万元;2015年至2018年,孟文在担任邛崃市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分4次收受周某现金7万元;2012年底至2016年,王滨在担任邛崃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期间,分4次收受周某现金6万元;2016年至2018年,胡毅在担任邛崃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科工作人员和临邛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期间,分4次收受周某现金5万元。2018年12月,杨满杰、孟文、王滨、胡毅4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6名相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此外,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原交通协管员路建新、李浩通过帮助郎某收取查扣车辆停车费、提供查缉克隆出租车信息、私放查扣车辆等方式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从中收取好处费。2012年至2014年,崇州市羊马镇永和村原村主任祝永兵明知罗某等人采取枪击门窗等非法手段威胁拆迁村民,却故意隐瞒不报,纵容其犯罪行为。陈某偷运砂石被发现,祝永兵利用村主任身份“打招呼”放行。公安机关调查陈某等人时,祝永兵向其提供出逃资金。2018年,路建新、李浩、祝永兵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浩被所在单位开除(路建新、祝永兵此前已离职),三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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