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中国 >

中国纪检监察报:坚决斩断阻挠查处的幕后黑手

2019-05-10 10:34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去年8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黄忠派出所民警张兵就因伙同他人高利放贷、暴力催债被当地纪委监委移送司

  坚决斩断阻挠查处的幕后黑手

  利用职务便利,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帮助黑恶势力逃避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指控、起诉和审判;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干扰查处,帮助黑恶势力获取非法利益……

  以上是“保护伞”阻挠查处的常见手段。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一批隐藏在政法系统中的“保护伞”纷纷落马。本应是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铁拳头”,却在金钱与利益的诱惑下,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些阻挠查处的幕后黑手,罔顾党纪国法,助纣为虐、肆意妄为,必须彻底清除、绝不姑息。

  钱权交易,逐渐成为利益共生体

 

  “我用我的名义开了张银行卡给你用,以后钱就打到这张卡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庆云派出所原所长刘磊,“笑纳”了这份看似安全的厚礼。

  “为了掩人耳目,寻求刘磊‘保护’的黑恶势力团伙头目游某并未直接行贿,而是选择以‘借款还息’为幌子。”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委调查组干部告诉记者,2015年至2018年期间,刘磊以年息36%至48%的利率将钱“借”给游某,并由游某出面高利放贷、暴力催收,自己则在幕后为以游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护航”。3年下来,两人账务往来高达580余万元。

  利息高到离谱的“借款”,不过是一场“借鸡生蛋”的钱权交易。“保护伞”把钱以“借”的名义放在黑恶势力手中,通过他人之手放贷从而谋取巨额利益。在“保护伞”看来,黑恶势力用暴力收债可以保障他的“资金安全”,而在黑恶势力眼里,“保护伞”手中的权力则能“有效”保障团伙的“人身安全”,是一场皆大欢喜的“双赢”。

  这并非孤例。去年8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黄忠派出所民警张兵就因伙同他人高利放贷、暴力催债被当地纪委监委移送司法机关。

  “因为有张兵的‘保护’,该团伙才敢使用暴力催债。”记者从成都市纪委监委了解到,2017年12月,张兵与社会人员成立公司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当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时,团伙成员便采取语言威胁、上门泼油漆、短期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对借款人进行体罚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

  作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前哨”,少数公安干警为了替自己谋利,关闭群众举报的“前门”,却打开了为犯罪分子开脱的“后门”,通过阻挠案件查处达到非法目的。这种做法还被隐藏在法院系统的“保护伞”们一再复制。

  去年10月23日,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黄金龙被移送起诉。据当地纪委监委通报,黄金龙套取信贷机构资金转贷他人,非法获取高额利息,并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打招呼干预司法,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为杨某、韦某等“套路贷”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

  公安的拘留权、检察院的逮捕权、法院的审判权——这些涉及“人身自由”的公权力,在“保护伞”看来,统统可以作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谋利工具。

  对此,有专家直言不讳指出,这些政法人员充当“保护伞”缘于思想变质权力缺乏制约。因个人虚荣贪婪、侥幸心理,加之缺乏制约机制,权力行为的规范一旦流于形式,就会促使受贿者从被动受贿到主动索贿,进而转变成参与非法经营,直至充当“保护伞”。

  在钱色、利益的引诱下,“保护伞”与黑恶势力自然就会结成“瞎子背瘸子”的利益共生体,谁也离不开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这种交易勾当成为了“保护伞”违法犯罪的把柄,使其彻底受制于犯罪团伙,还要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奔波卖命”。

  阻挠查处,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为了帮黑恶势力“金主”逃避打击,“保护伞”利用手中职权便利阻挠查处的伎俩,可谓“花样百出”。去年,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就拔掉了这样一批“保护伞”。

  2005年7月以来,浙江省台州市强盛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郑官顺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形式,垄断当地采砂、建筑垃圾消纳、混凝土等行业,从中攫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郑官顺黑恶势力团伙横行多年,“多亏了”个别政法干部的“保护”。

[ 编辑: 运营BX01 ]

中国金融领域第一媒体

更多服务
友情链接

京ICP备11011451号-1

举报热线:(010)12377

举报邮箱:xinhua_ljzjr#ljzjr.cn(#替换@)

合作QQ:1447260813

中国金融时报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 2018 ljzjr.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