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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首次奖励耕地保护成绩突出乡镇

2019-05-11 16:30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期,山东安排资金2亿元,对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淄博市

  新华社济南5月11日电(记者王阳)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期,山东安排资金2亿元,对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等200个去年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奖励,每个乡镇奖励100万元。这是山东省首次在省级层面对耕地保护进行制度性奖励。

 

  山东省是有1.13亿亩耕地、958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的全国第三大产粮省。2018年12月,《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出台,决定从2019年起,山东省财政每年拿出约2亿元用于耕地保护激励,依据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政府给予资金奖励。其中不少于70%的资金用于奖励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村集体组织,单村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据介绍,镇村得到的奖励资金,将专门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等。

  惠民县淄角镇是传统农业镇。镇长马镇镇说,全镇7.5万亩耕地,其中6万亩是永久基本农田。现在,已有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分4大片区实施了“高标准方田整理项目”,但4个片区之间的衔接地带还有一些零散耕地沟渠不配套、利用率不高。

  “用这块奖励资金,正好可以对‘衔接地带’的村集体‘以奖代补’,以村集体为整治主体,激励他们将这些零散地块进行平整、路渠清淤连通,将其成方连片起来。”马镇镇说,“这样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进而提高对土地流转、规模种植的吸引力。”

  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让保护耕地突出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政治上受表扬、经济上得实惠,为的就是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有助于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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