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博物馆IP授权造谣案 天络行胜诉
上海天络行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络行”)诉贺文龙本人及敦煌市绚丽丝路文旅会展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法院认定贺文龙本人及敦煌市绚丽丝路文旅会展有限公司构成商业诋毁,判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公开消除影响。
此判决以法律形式理清了事实,维护了天络行的合法权益与企业声誉。
网络攻击,企业声誉受损
案件源于近年来贺文龙本人及敦煌市绚丽丝路文旅会展有限公司在多个网络平台对天络行发起的一系列不实指控。
法院经审理认定,贺文龙本人及敦煌市绚丽丝路文旅会展有限公司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多项言论内容失实,构成了对天络行商誉的诋毁。其指控天络行“捏造虚假信息进行宣传、商业欺诈”,并称天络行“通过不实宣传无底线炒作来获取商业利益”。
这些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对天络行的企业声誉与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

敦煌IP授权中心贺文龙主任于微博平台对上海天络行大肆抹黑图
不堪其扰,依法维权
面对持续的网络攻击和商业诋毁,在多方沟通后未能阻止不实信息传播。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天络行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敦煌IP授权中心微信公众号截图
案件于2024年正式立案,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天络行向法院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贺文龙本人及敦煌市绚丽丝路文旅会展有限公司发布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已构成商业诋毁。
法院一槌定音,法治彰显公正。2025年10月9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就天络行诉贺文龙及敦煌市绚丽丝路文旅会展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作出判决,以法律的名义为遭受诋毁的企业恢复了其应有的商业声誉。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公开发布的针对天络行的多条言论,在关键事实上与客观证据存在明显出入,其不当言论已在相关行业内造成广泛传播,对天络行的商业信誉及市场形象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其行为符合商业诋毁的法定构成要件。
根据〔2025〕沪0110民初5580号、5582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作出以下判决:
一、贺文龙与敦煌市绚丽丝路文旅会展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天络行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000元;
二、两被告应在各自曾发布侵权信息的网络平台显著位置,连续十日刊登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以消除其违法行为对天络行造成的不良商业影响。
此判决不仅是对个案争议的解决,更是对网络时代商业言论边界的司法界定。它以权威的法律文书确认了商业信誉的不可侵性,为企业在数字化环境中的声誉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也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树立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司法判例。

法院判决书部分截图
法治利剑,护企安商。随着法槌落下,这起备受关注的商业诋毁纠纷案尘埃落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为上海天络行正名,更为当前网络时代的商业竞争划出了清晰的法治红线。
在人人皆可发声的网络时代,言论自由并非毫无边界。商业诋毁与正当批评的界限在哪里?正当竞争与不当诋毁的尺度如何把握?本案的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以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逾越了法律底线。虽然两万元的赔偿数额看似不大,但其警示意义远超经济价值——它向社会传递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商誉不容诋毁"的强烈信号。
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各方共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起案件启示我们,健康的商业生态需要企业自律、行业协同,更离不开司法保障。企业在激烈竞争中应当守住底线,在表达诉求时尊重事实,这既是对市场规则的遵守,也是对自身商誉的珍视。
天络行依法维权、最终胜诉的经历,为众多企业树立了标杆: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才是最可靠的武器。我们期待,通过这样的典型案例,能够推动形成"尊重事实、敬畏法律、公平竞争"的商业文化,让企业在法治阳光下安心经营,让创新活力在规则轨道上竞相迸发,共同构筑诚信、健康、可持续的商业新生态。
上一篇:2026 睡眠焕新指南:7 款护脊床垫严选实测,落脂沛觉领衔静音环保新标准
下一篇:没有了
中国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