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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再提速

2019-12-03 15:00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本报记者 周芬棉 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这是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标志性事件。 全面对外开放,加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证监会已密集出台了

  本报记者 周芬棉

  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这是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标志性事件。

  全面对外开放,加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证监会已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此次为稳妥推进H股“全流通”改革,证监会在2018年顺利完成3家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工作后,于近日发布《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推进符合条件的公司申请到香港联交所实现股份“全流通”。

  有助于企业合规合法  

  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说,证监会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不设家数和时效限制,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

  至于这项改革适用何种公司,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境内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申请H股“全流通”,所涉及的股份: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常德鹏说,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对境内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说,实施H股全流通,是包括资本市场在内整个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流通是上市公司股份更大的一种市场化,这也是改革开放中的重要原则。全流通有助于境内企业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上市公司在获得境外融资时,需要更加注重公司的合规合法,提高治理水平,同时对于香港联交所的股票交易也有裨益。

  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说,H股公司全流通,其作用首先是盘活非流通股份,增加H股流通量,进一步激发市场和企业的活力;其次是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进一步增强境外投资者信心;其三是解决内资非流通股与港股流通股的权利不平衡问题。

  杨兆全说,虽然H股全流通对A股市场影响不大,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A股市场进一步实现制度、服务、监管、法治等配套措施的完善。

  资本市场开放步伐提速

  扩大对外开放,与整个中国市场对外开放一脉相承,也与中国整个金融业对外开放息息相关。

  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开放”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必然的要求,也成为证券监管工作的一条重要任务。资本市场在开放中发展,并在发展中不断扩大开放的力度。

  今年6月,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陆家嘴论坛上宣布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9项政策措施,就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举措。其中包括推动修订QFII/RQFII制度规则,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资本市场;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允许合资证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东实现“一参一控”;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合理设置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净资产要求;加大期货市场开放力度,扩大特定品种范围等等,其中也包括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今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推出了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其中第9条即是,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杨兆会说,正是这条措施,大大加速了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

  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018年8月,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期货公司股比从原来的不超过50%放宽至51%,且三年后不再设限。

  2019年7月,在金融委办公室发布对外开放11条举措后,证监会抓紧做好政策落地实施的相关工作。并于10月11日通报称,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有关主体可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持有期货公司股权比例可至100%。

  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至此,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全部放开外资持股比例。内外资机构全面在境内展开竞争。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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