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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通报多起领导干部“提篮子”典型案例

2019-04-09 15:56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衡阳市下辖的耒阳市经开区原主任、原党工委副书记谷文仕明知谭某某无工程施工公司及相关资质,仍为其承揽项目

  充当“中介”获利千万 湖南衡阳通报多起领导干部“提篮子”典型案例

  新华社长沙4月9日电(记者白田田)插手工程建设等事项,帮助亲属等承揽项目,自己从中拿到几十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的“好处费”……近日,湖南省衡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提篮子”谋私利的典型案例。

  其中,原衡阳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颜桥生担任衡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在联胜路融资项目、清江中路东侧2号地块融资开发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提高保证金门槛等方式,帮助包括其弟弟在内的他人获得项目开发权。颜桥生在这两个项目中分别非法获利2100万元和1060万元。

  衡阳市下辖的耒阳市经开区原主任、原党工委副书记谷文仕明知谭某某无工程施工公司及相关资质,仍为其承揽项目提供帮助,让其挂靠或推荐的公司顺利中标,并在项目施工、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谭某某150万元。明知刘某无建筑类企业相关资质,仍同意并指定由其违法挂靠的公司承揽耒阳市电子商务孵化园项目,收受刘某32万元。

 

  邹爱民担任衡阳祁东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为祁东旭东水泥有限公司在企业改制、土地变性、发放淘汰落后产能政府奖励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某某145.2万余元;担任衡阳市卫生局副局长、局长、市卫计委主任期间,为多家医院在设置、验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现金共计31.5万元。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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