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中国 >

海关总署发布打击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十大典型案例

2019-04-16 14:42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4月15日,海关总署举行海关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新闻发布会。

  海关总署发布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十大典型案例

  

海关总署发布打击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十大典型案例

  4月15日,海关总署举行海关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副署长、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胡伟介绍海关总署高压严打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强化口岸监管取得的重要战果和良好成效。

  今年以来,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立案侦办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犯罪案件182起,其中涉象牙案件53起,打掉27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1名,查获各类濒危动植物共计500.5吨,查获象牙及其制品8.48吨。

  海关总署还发布了海关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十大典型案例。

  一、黄埔海关缉私局侦办“1.17”特大象牙走私案

  2019年3月30日,海关总署“1.17”专案组指挥黄埔海关缉私局,在合肥、南京、北京、福州、青岛海关缉私局和地方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出动警力238名,分为36个行动小组在多地展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查获象牙2748根,合计7.48吨。

  

海关总署发布打击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十大典型案例

  经查,该走私团伙在非洲尼日利亚等国收购象牙,通过非设关地偷运、货运渠道伪报等方式走私进境。此次查获的7.48吨象牙是通过货运渠道伪报为木材方式走私进境。

  该案系近年来海关缉私部门自主侦查一次性查获象牙数量最大的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湛江、福州海关缉私局侦办“7.5”特大象牙等珍贵动物制品走私案

  2017年7月5日,由海关总署缉私局统一指挥,湛江、福州海关缉私局联合地方公安机关在广东水东地区组织“7.5”特大象牙等珍贵动物制品走私案抓捕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6名,将3名外逃主犯缉拿归案。查获象牙89根(段)共72.58千克,查证涉嫌走私象牙8.45吨、走私穿山甲鳞片796.25千克。

  

海关总署发布打击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十大典型案例

  经查,该走私团伙在坦桑尼亚、莫桑比克、尼日利亚等地非法收购象牙,以集装箱混装方式从坦桑尼亚海运出发,途经莫桑比克、肯尼亚、新加坡运抵韩国釜山,绕经香港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进境,再用货车运往广东水东地区集中存储,最终销往福建仙游等地。

  2018年2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判处主犯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深圳、福州、湛江海关缉私局侦办“404”象牙走私案

  2018年6月25日,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统一指挥和广东分署缉私局统筹协调下,深圳海关缉私局联合湛江、福州等海关缉私局及茂名市公安局开展“404”象牙走私案收网行动,出动警力160名,分成23个行动小组在广东、福建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象牙46.7千克,查证涉嫌走私象牙、犀牛角合计约1吨。经深挖扩线,同年7月2日,联合香港海关在香港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象牙277千克。

  

海关总署发布打击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十大典型案例

  经查,该走私团伙涉及境外订货、通关、境内收货销售等多个环节,从非洲采购象牙后海运到香港,通过海上偷运、快件物流、两地牌车夹藏、绕越设关地等方式走私进境。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青岛、南宁海关缉私局侦办象牙等珍贵动物制品走私案

  2019年初,新京报报道称,部分走私分子通过广西中越边境走私象牙等濒危物种,利用快递渠道国内运输,在北京潘家园等市场销售。针对上述报道,海关总署缉私局立即组织北京、青岛、南宁等21个海关缉私局开展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走私攻坚战役。3月1日,青岛海关缉私局将报道中提到的“何文”(实为王某)抓获,查获象牙制品0.63千克。4月2日、8日,经深挖扩线,青岛、南宁海关缉私局在山东、广西地方公安及森林公安的配合下,实施联合抓捕,抓获高某等犯罪嫌疑人14名,查获象牙制品21.6千克、犀牛角1.83千克、虎皮4张、虎骨10.9千克、虎牙0.14千克、熊胆9个、穿山甲鳞片24.73千克、玳瑁标本1只。

  

海关总署发布打击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十大典型案例

  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长期与一越南人互相勾结,从中越边境非设关地以偷运方式,向我国走私象牙等珍贵动物制品,并利用快递等渠道向国内王某等买家销售,王某等人在工艺品市场销售牟利。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五、江门、南宁海关缉私局侦办“608”石首鱼鱼胶走私案

[ 编辑: 运营BX01 ]

中国金融领域第一媒体

更多服务
友情链接

京ICP备11011451号-1

举报热线:(010)12377

举报邮箱:xinhua_ljzjr#ljzjr.cn(#替换@)

合作QQ:1447260813

中国金融时报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 2018 ljzjr.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