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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热卖“山寨哪吒” 电影方称侵权

2019-07-29 03:33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北青报记者选择其中一家店铺,询问卖家,该商品是否是官方正品,卖家称,“(商品)是咱家自主品牌,保证正品

  电商热卖“山寨哪吒” 电影方称侵权

  有指定官方授权销售商并设专人负责追究侵权店铺

电商热卖“山寨哪吒” 电影方称侵权

  ▲某电商售卖的带有哪吒头像的T恤。图片来源:北京青年报

  近日,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热播,电影中的哪吒等卡通人物形象受到网友追捧。在网上电商平台上,有不少商家售卖关于影片的周边产品,在T恤衫、手机壳、抱枕上印有电影中的哪吒形象,售价几十到一百多不等。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电影方宣传处了解到,电影方已指定了一家店铺作为周边的官方售卖者。对于其他商家售卖周边产品的情况,电影方称“有专人在负责追究其他侵权的店铺”。对此,有律师表示,电影中的哪吒形象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应当受到保护,未经许可的销售、使用都是侵权的。

  热销

  电影引发哪吒热

  电商跟风售卖周边产品

  7月26日,国产动画《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上映当日,票房就已经破亿。影片上映两天后,片中的小哪吒形象引发网友追捧。在影片中,小哪吒颠覆了以往国产动画中的形象,顶着大大的黑眼圈,眼睛扑闪,双头朝天小辫,身穿红肚兜,朝着屏幕坏笑着。这样一个调皮可爱的小哪吒,令观众捧腹。不少观众在观影后还发社交动态称,“官方考虑出周边吗?什么时候出啊?”“想要一个小哪吒的同款肚兜”。

  7月28日,有网友发帖称,发现某电商平台上“有一堆盗版的哪吒周边”。随后,北青报记者在该电商平台上,以“哪吒之魔童降世”为关键字进行搜索,看到不少售卖电影周边产品的店铺,售卖的周边包括T恤、帽衫、手机壳、抱枕等等,价格从20元到299元不等。

  北青报记者随机选取三家售卖T恤的店铺,看到三家店铺所销售的T恤上的卡通形象均与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中的哪吒相同,T恤上的字体样式“哪吒”也与电影海报中相同,卖家可选择多种颜色和图案样式。在商品描述中,卖家写道“哪吒之魔童降世联名短袖”、“动画电影周边”。在其中一家店铺中,T恤上还印有电影台词,月销量有283件。

  北青报记者选择其中一家店铺,询问卖家,该商品是否是官方正品,卖家称,“(商品)是咱家自主品牌,保证正品”。北青报记者又询问图案素材是否为自己原创,卖家并没有回答,只称“保证品质,可以放心购买”。接着,记者又询问其他两家“图案素材是否原创”,卖家均以“现货”或“保证质量”为由,拒绝回答。

  电影方

  已指定授权销售商

  有专人负责追究侵权店铺

  28日中午,在电影官方的宣传微博上,北青报记者看到电影方已指定一家电商店铺作为官方授权销售商,售卖电影纪念T恤,售卖单价为99元。卖家告诉北青报记者,该系列是哪吒电影官方正版授权,是现在市面上唯一的正版授权产品,同时出示了证明。而对于其他店铺出售的“同款”服饰,卖家称已经有相关负责人在处理。“所有的周边都需要官方那边同意。”卖家称。

  29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从电影宣传方确认,该店铺是电影方合作的店铺,“也有专人在负责追究其他侵权的店铺”。

  律师

  使用电影人物形象作商品元素

  未经许可的销售、使用均属侵权

  那么,有店铺使用电影中的人物形象作为商品元素,在官方未经许可时进行销售,是否属于侵权呢?北青报记者就此询问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

  周浩表示,动画电影人物形象具备独创性的情况下,属于《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电影中的哪吒形象,便是如此,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应当受到保护。

  周浩称,未经许可的销售、使用都是侵权的。侵犯著作权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文/本报记者 李涛 张夕 统筹/蒋朔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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