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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法院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2019-04-03 09:49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据统计,2018年以来,温州法院对实施不诚信诉讼行为的72人罚款147.2万元,促使942件涉套路放贷案件撤诉或按撤诉处理。”

  法治来搭台企业来唱戏  温州法院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汤婧婧

  近年来,温州法院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切实强化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升职能担当,通过出台系列司法保障意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民间融资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等,助力温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农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民营经济是温州经济发展主力军、产业升级引领者、改革开放弄潮儿,是温州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温州法院将以优质司法环境聚集经济要素,切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能,高标准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营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环境,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出台意见保障供给侧改革

  “法治来搭台,企业来唱戏”,温州法院勇当护航两区建设司法排头兵,以法治作为最大公约数,以优质司法环境聚集经济要素,全面调研听取企业和企业家司法服务需求,出台为“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提供司法保障30条意见和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升32条意见及各条线深化细化系列举措,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义乌一家包装公司与宁波一家日用品制造公司存在纠纷,多次交涉无果,浙江横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余王受委托后,来到平阳县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庭干警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核,当场为其办理了跨域立案手续。

  温州法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在立案环节实现100%涉企纠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最多跑一次”、50%以上“一次不用跑”即能完成登记立案。

  为营造安全稳定的企业生产环境,温州法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黑恶案件审理指引,审结涉黑恶案件40件,判处罪犯305人,其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73人,判处财产刑1319.6万元。

  与此同时,温州法院扎实推进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创新加强破产简化审理、破产财产网拍处置、假借破产逃废债规制以及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税收减免等工作,不断完善“僵尸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退出机制。

  去年,全市法院新收破产案件673件,审结536件,分别占全省的33.3%和36.1%。其中庄吉集团4家公司破产重整案被评为2018年全国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规范民间融资维护金融安全

  温州作为民营经济集聚地,民间融资一直非常活跃。近年来,小额民间借贷成为民间融资新形态,而套路贷已成为小额职业放贷普遍存在的问题。

  为指导全市法院更有效甄别和防范套路放贷行为,温州中院在总结乐清、苍南等法院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整理发布典型案例,并制订出台《民间借贷案件审查工作指引》。

  据统计,2018年以来,温州法院对实施不诚信诉讼行为的72人罚款147.2万元,促使942件涉套路放贷案件撤诉或按撤诉处理。

  温州法院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攻坚战。2018年全市法院新收金融借款案件11751件,收案标的额134.3亿元,审结12120件,执结金融债权案件17602件,执行到位金额120.3亿元;通过破产核销89.7亿元,合计化解不良资产210亿元。法院还依法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165件237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裁审联动助民企健康发展

  谭某系温州某机械设备公司职工,2016年5月入职,在职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9月,谭某离职。而后,谭某要求该机械设备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

  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谭某在温州两级法院共有52件涉诉劳动争议案件,其中近半数案件的诉讼请求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谭某两倍工资的诉讼请求。

  “劳动者违背诚信原则,滥用救济权利主张两倍工资,法院肯定不会予以支持。此外,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代理乱象加剧劳资矛盾等,都导致了劳动争议高发。”温州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夏孟宣向记者介绍道,2015年至2018年6月,温州市基层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一审案件11844件,温州中院审结劳动争议二审案件1908件。

  温州中院还和市仲裁委共同制作了统一适用于一裁二审程序的《送达地址确认》,拟定《裁审意见反馈表》,组织全市范围的互观互评庭审活动,加深法院和仲裁委相互的认知和认同。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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