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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警方打掉一套路贷团伙 头目为逃避打击开设反侦查特训班

2019-04-03 10:28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民警告诉记者,因不堪忍受该团伙的威胁迫害,有的借贷人被逼到了夫妻离异、远走他乡的境地。据民警介绍,团伙头目

  头目为逃避打击开设反侦查特训班  青岛警方打掉一个套路贷团伙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 本报通讯员 张秀振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山东青岛警方获悉,经过长达9个多月的侦查取证,青岛警方打掉一个由19人组成的“套路贷”团伙,破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等相关案件84起。

 

  警方经调查,该团伙头目付某某自2015年开始在社会上吸纳组织成员,以民间借贷为幌子,有组织地诱骗、胁迫他人借高利贷,随后榨取借贷人财产,已对100多名群众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身和财产侵害。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5年,付某某刑满释放后,凭着有过放高利贷的“职业经验”,主动网罗韩某某等老友,并吸纳杨某某、房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以朋友的汽车租赁公司为依托,重操旧业,干起了放高利贷勾当。

  当了解到“套路贷”模式来钱快时,一年后,付某某团伙成立“东升投资公司”,打着“零抵押、零担保贷款”、“当天到账、零利息小额贷”等名义,四处散发小广告,搞“套路贷”。为扩大“业务”规模,付某某又找到同样干“套路贷”的张某某、隋某某等人,与他们已经成立的“腾飞投资公司”、“宜信投资公司”协作经营,相互“转单平账”,攫取借贷人财产。

  “套路贷”一般都身披合法借贷公司的“外衣”,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以“内部行规”为理由与借贷人签订“空白合同”或“阴阳合同”,恶意抬高借款金额,刻意制造银行流水,并单方面“认定”借贷人违约,收取高额的所谓手续费、利息、违约金、保证金等。

  “一些借贷人到这些公司后,如果改变主意拒绝签订借贷合同,就会被几个小混混带进小黑屋,实施一番威胁恐吓。”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化朋告诉记者,很多借贷人为自身安全,只能乖乖就范。

  据多名借贷人说,一旦他们签订了第一份合同,就意味着噩梦的开始,后面包括强收手续费、单方认定违约、恶意抬高借款金额、抵押车辆房产、提起虚假诉讼等手段将陆续上演,直至借贷人不堪重负,甚至赔上全部家当。

  其中一位受害人开始仅借贷了千元,后被要求还款十多万元。

  当借贷人拒绝偿还不合理债务时,该团伙就会采用花样百出的“讨债”手段扰乱借贷人的日常生活。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起初他们会采用到借贷人住处墙上喷字、喇叭广播、送花圈、砸门、砸玻璃等“软暴力”方式进行滋扰、纠缠,给借贷人和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

  据了解,本案中大多数受害人没有固定职业。他们没有固定收入,常因高消费而手头拮据,又容易轻信不法团伙的广告噱头,逐步被逼进“套路贷”的陷阱。一些受害人和其家人因顾及名声、怕丢面子,或者迫于该团伙的恐吓、威胁,最终不得不还上巨额款项,以息事宁人。

  但如果以上“软暴力”手段没有达到目的,该团伙还会通过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不法侵害。

  民警告诉记者,因不堪忍受该团伙的威胁迫害,有的借贷人被逼到了夫妻离异、远走他乡的境地。

  专案组侦查发现,这一团伙为非法敛财,以追讨借款、利息、违约金为名,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累计作案84起,其中包括敲诈勒索案43起,寻衅滋事案26起,强制猥亵、侮辱案1起,诈骗案8起,虚假诉讼案4起,非法拘禁案两起,涉嫌敲诈勒索数额共计169万多元;涉嫌诈骗数额共计42万多元。在归案的19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5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套路贷”团伙竟然定期教成员如何应对民警的调查讯问。

  据民警介绍,团伙头目付某某定期在内部开设“反侦查特训班”,模拟公安机关讯问场景,向成员面授反讯问技能,妄图逃避打击。

  为确保能对这一团伙深挖细查,针对“套路贷”类案件专业性强、侦办难度大的特点,专案组特意邀请相关的经济、法律专家为他们“充电”,对近年来有关“套路贷”案件特点进行系统研究。

  接着,专案组密切关注团伙头目和主要成员的行踪,选择了最佳时机果断收网,将所有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悉,该案共询问被害人、证人530余人,制作询问笔录、辨认笔录1100余份,移送案件卷宗136册,制作副卷95册,形成了高约2.8米、重达120公斤、累计两万余页的卷宗材料,固定视频、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3380G,随案移送涉案车辆3辆、房产两处,查扣、冻结资金71万多元。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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