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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合理下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

2019-09-06 18:28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要健全和完善评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公开制度、随机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复查

  中新网9月6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机制进行创新。其中包括积极培育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评审能力,科学界定、合理下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

6月9日,广西南宁市横县第二高级中学的教师阮杰正在给学生上最后一堂班会课,叮嘱注意事项,送别自己的第一届高三毕业生。1993年出生的阮杰在2016年毕业后选择回家乡任教。他工作第一年就当上了高一的班主任,一直到今年完成一个完整的三年任期,送走了第一批“00后”考生。三年间他从严肃的老师,变成了与学生打成一片的知心哥哥,有学生还专门给他画了一份漫画记录下他任教期间在学生心中角色的变化。王以照 摄

资料图:一名教师正在给学生上课。王以照 摄

  《意见》提出,初级、中级职称由符合条件、管理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组织评审,探索综合水平较高、办学规模较大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对学校开展的自主评审,政府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管,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意见》要求健全评审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增强专家评审的公信力。加强评委会组织管理,注重遴选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和高技能人才担任评委。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同时,创新评价方式。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形式,采取教学水平评价、面试答辩、专家评议、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加大学校的评价权重,充分结合学校开展的日常考核评价结果,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进行有效评价。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增加职称评审的透明度。

  关于组织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强化监管,确保公正。要严格规范职称评聘程序,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要健全和完善评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公开制度、随机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审公正规范、评审过程公开透明。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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