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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卖地取消价高者得:最接近均价房企才能拿地

2019-06-07 06:32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广东东莞卖地取消“价高者得”:最接近平均价房企才能拿地 广东省东莞市土地竞拍再出新政,网上报价一旦达到上

  广东东莞卖地取消“价高者得”:最接近平均价房企才能拿地

  广东省东莞市土地竞拍再出新政,网上报价一旦达到上限,不再接受最新报价,转而开通网上一次性最终报价。

  6月6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达到上限后的终次报价规则》,规则显示,网上报价达到上限后,交易系统暂停接受新的报价,转为通过网上最终一次性报价方式(以下简称“终次报价”),以终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终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的竞价方式,其所报价格确定为该宗地最终报价。

  规则指出,对竞自持、竞配建等设定上限的国土资源网上挂牌交易,需要通过终次报价确定竞得入选人的,适用本规则。  

  举例来说,如有5家房企参与终次报价,分别报价10亿、13亿、14亿、15亿、16亿,则平均值为13.6亿元,则报价14亿元的竞拍企业最接近终次报价平均价,该地块由该企业竞得。

  规则指出,网上终次报价功能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后且网上报价已到达上限时开通。网上报价到达上限后,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最新报价,网上竞价暂停15分钟,网上终次报价功能开通。

  如果挂牌截止时间前网上报价已到达上限的,网上竞价暂停,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报价。挂牌截止时间后,网上竞价暂停15分钟,网上终次报价功能开通。

  同时,规则明确,未获得终次报价资格的竞买人,不能参加终次报价。

  2017年3月21日,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限房价、限地价、征收土地闲置费、房企竞买土地需自有资金等政策。

  其中,东莞探索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人才房”“限房价、竞地价”等新型房地产用地交易方式;竞买申请人商品住房用地竞买资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苏州目前也采用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竞拍土地。

  5月11日,苏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将原来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10-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

  东莞市统计调查信息网显示,2019年4月,全市新建商品住宅网上签约销售3938套,销售面积44.29万平方米。按照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进行计算,销售均价为19250元/平方米。

  截至3月末,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库存套数40931套,库存面积507.53万平方米。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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