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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呼吁市场机构摒弃“割韭菜”的交易方式

2019-07-19 21:28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中新网上海7月19日电 (高志苗)上海证券交易所19日就科创板开市初期交易制度答记者问。上交所表示,科创企业因其科技含量、企业发展模式与传统企业有所不同,投资者在对科创企业进行投资价值判断时应脱离“唯市盈率论”,根据企业不同模式寻找最适合的价值判断指标,进行多维度审视,做多角度验证。

 

  关于投资者需要特别注意的风险,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引入一系列创新交易机制安排,其中需要投资者重点关注以下4方面的变化。

  一是放开/放宽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每日涨跌幅由主板的10%放宽至20%。放宽涨跌幅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市场充分博弈,尽快形成均衡价格,提高定价效率。

  二是引入价格申报范围限制。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需要注意的是,因价格变动较快以及行情延迟等原因,部分投资者填报的订单价格可能会因超出上述价格申报范围而出现废单。

  三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结合科创板企业特点,上交所对A股已有的临时停牌机制进行了两方面的优化,一是放宽临时停牌的触发阈值,从10%和20%分别提高至30%和60%,以避免上市首日频繁触发停牌;二是将两次停牌的持续时间均缩短至10分钟。

  四是市价订单设置了保护限价。投资者下市价订单时必须同步输入保护限价,否则该笔订单无效。对市价订单设置限价保护主要出于以下两点考虑:首先在市场流动性差的情况下,可以防范因市价订单带来的价格大幅波动,也为投资者控制下单成本提供了保护工具;其次有助于券商在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情形下,对市价订单作资金前端控制。

  此外,上交所强调,科创板还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新增了两类市价订单类型,优化了融券机制,提高了最小报单数量。科创企业具有业绩不确定性大、估值难度高等特点,在新股上市初期其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往往较大。

  据了解,从境外市场来看,新股上市初期也存在较大波动。2019年上半年,纳斯达克新股上市前20日,日涨幅最大达到316.5%,日跌幅最大为52.0%。香港主板新股上市前20日,日涨幅最大为218.6%,日跌幅最大48.0%。

  上交所呼吁市场机构摒弃“割韭菜”的交易方式,基于企业基本面进行判断,理性投资,科学决策。(完)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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