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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名举报身份泄露” 涉事干部称一时疏忽糊涂

2019-03-30 11: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01
摘要: 
问题线索的处置,经过了湛江市扫黑除恶办、吴川市扫黑除恶办、覃巴镇党委及纪委等部门层层审核,却在关键问题

2018年12月19日,广东省湛江市纪委监委就该泄密事件召开处理宣布暨警示教育会议。(资料图片)

2018年12月19日,广东省湛江市纪委监委就该泄密事件召开处理宣布暨警示教育会议。(资料图片)

  不该发生的泄密事件

  “我作为驻村干部,却得不到群众的理解,甚至无中生有被举报,所以我将群众实名举报信拿出来,任由他人拍照带走,就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发泄下心中的不满。”广东省吴川市覃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宁伯承,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

  正是源于他的不满,泄愤时的一时之快,最终发酵成一起严重的泄密事件,造成了不良的政治、社会影响,导致22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让我们从一封举报信说起——

  实名举报 身份泄露

  2018年9月12日,覃巴镇党委书记张阁良接到一封举报信。看完后,他按程序将该信转给镇纪委书记吴永洪办理。

  这可不是一封简单的举报信,而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以秘密级别转办的群众实名举报信,主要反映覃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宁伯承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因为考虑到反馈结果时间紧、举报内容多,我想着快点完成任务,就把宁伯承喊来,要求他对其涉及有关问题提供说明材料,还复印了一份举报信给他。”提起这件事,吴永洪后悔不迭。

  就在吴永洪将举报信复印给宁伯承带走时,在场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覃巴镇党委副书记庄一峰及镇纪委副书记叶汉锋,均没有反对、制止该行为。

  “在执纪办案中,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如果需要被举报人说明情况的,必须隐去实名举报人身份信息,然后摘录有关内容交被举报人说明情况。”湛江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对如何处理举报信涉密问题给出了解释。

  当天中午,宁伯承在吃饭时故意将举报信拿出给同席者阅看、拍照,其中的党员干部均没有及时提醒、反对和制止,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从而导致该实名举报信在社会上流传。

  层层审核 层层缺位

  举报人身份被曝光后,遭到具有黑社会背景的举报对象家属等人的警告质问,倍感压力。出于对当地失去信任,举报人向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映了此事。

  旧问题尚未查清,新问题接踵而至。这令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广东省委和湛江市委大为震惊。

  广东省委及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对该问题线索高度重视,于2018年9月22日由有关领导带领省纪委监委有关纪检监察室、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到达湛江,直接督导查办该问题线索。湛江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兵分两路,调配两个纪检监察室及案件审理室等骨干力量,抽调吴川市纪委监委有关办案骨干,果断、全力配合省联合督导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处,并于9月23日、24日先后对宁伯承、张阁良等人留置调查。

  顺着线索往回捋,办案人员渐渐还原了真相。2018年9月11日接到线索后,吴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扫黑除恶办主任陈甫明在未向吴川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陈勇请示汇报,未经吴川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扫黑除恶办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将线索直接签批给张阁良和吴永洪处理。第二天,张阁良知悉该线索主要涉及属于吴川市管干部的宁伯承,仍将线索转给吴永洪处理。9月15日,张阁良未认真审阅覃巴镇纪委调查组的情况报告,就同意将该报告上报给吴川市扫黑除恶办。吴川市扫黑除恶办未经请示吴川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便将该报告上报湛江市扫黑除恶办。

  问题线索的处置,经过了湛江市扫黑除恶办、吴川市扫黑除恶办、覃巴镇党委及纪委等部门层层审核,却在关键问题上层层缺位。

  “这是一起由于吴川市有关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觉悟不强,没有按规定处置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转办举报线索所引发的举报信严重泄密事件。”湛江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人员为该案如此定性。

  “你是否清楚党的工作纪律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守则?”办案人员问。

  “我是一时疏忽。”陈甫明答道。

  “我是一时大意。”张阁良答道。

  “我是一时糊涂。”吴永洪答道。

  “我是一时气愤。”宁伯承答道。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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