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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稿:包容审慎监管新业态

2019-07-14 20:10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今起至8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7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今起至8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征求意见稿》共设7个章节,包含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多个方面,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府、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公共事业企业等多个角色作出约束。

  《征求意见稿》对“营商环境”概念作出界定,指企业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退出市场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

  保护市场主体 审慎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注意到,对市场主体存在一般违法行为的,《征求意见稿》用到“审慎”二字,提出“依法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同时强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国家积极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依法加强股东权益保护,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便利股东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社会投资积极性。

  《征求意见稿》同时对拖欠企业账款行为作出规定,中小企业有权依法要求支付拖欠款并赔偿。

  建立统一人力资源市场 打破地区分割、消除性别歧视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持续“抢人大战”。此次《征求意见稿》不仅强调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同时指出“消除身份、性别歧视”,引导和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上述费用制定目录清单,清单以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经营服务。

  《征求意见稿》继续鼓励创业创新,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尊重、保护、鼓励创新,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包容审慎监管新业态 支持新闻媒体监督

  政府行为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两个统一”,即国家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权威、规范、可信的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并使用该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征求意见稿》强调,国家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管方式和标准规范,依法保护创新,同时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者处置,促进规范健康发展,严禁以创新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

  监督方面,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支持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同时规范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在进行涉及市场主体的新闻报道时,应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不得编发和刊载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利用新闻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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