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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 撒下“天网”击碎外逃美梦

2019-09-08 06:39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19年前,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中学原出纳王华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将该校学杂费、教师工资等59万元取出后携款

  19年前,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中学原出纳王华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将该校学杂费、教师工资等59万元取出后携款潜逃。多年来一直以假身份作掩护,本以为“安然无恙”,但他没有料到,7月2日,办案人员突然出现在他正在打牌的四川省都江堰市的一家茶馆。

 

  据悉,王华是重庆市今年以来“落网”的第12名外逃人员,也是追回的第4名外逃超过10年的犯罪嫌疑人。像王华这样外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落网”的背后,是重庆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追逃追赃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监委主办、协同作战,将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杨侃携款潜逃19年,最终还是被抓获归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追缴全部赃款,并处罚金25万元。”前不久,巴南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以杨侃案为“活教材”,给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敲警钟。

  杨侃原系巴南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区投资公司副经理,负责其所在单位有关会计事务,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1998年6月,杨侃在事先盖好公司法人代表印鉴、会计印鉴的空白转账支票上填写虚假“放款”名目及转账金额,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后,将20万元公款转至自己私人账户,并将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1999年3月,区投资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关停并封账。1999年4月,杨侃携带剩下的12万元现金“销声匿迹”。

  监察体制改革为全市追逃追赃工作打开新的局面,伴随着市、县(区)监委成立,两级纪委监委均明确了追逃追赃专责机构,承担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和追逃追赃案件主办责任。以重庆市纪委监委为例,专门设立案件指导室统筹追逃追赃职能职责,负责市追逃办日常工作。

  去年3月,在重庆市追逃办统筹指导下,巴南区成立由区监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实现跨部门无缝对接。

  “正是联合协作,发现了这只‘狡狐’的‘尾巴’。”巴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专案组定期对有关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对其重要关联人信息进行综合研判,最终锁定杨侃藏匿地点,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追逃追赃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多方协作,攥指成拳。”重庆市追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追逃追赃工作办法》《关于办理职务犯罪追逃追赃案件协作意见》等制度,对追逃追赃的工作机构、职能职责、任务分工、协作配合等进行规范,从制度上保障追逃追赃工作有力开展。

  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一改过去责任不清、协调不力的局面,一系列重点案件取得突破。潜逃20年的原江津市永兴镇武装部部长胡永金等先后归案。逃得再远再久,也逃不脱追逃追赃的“天网”。今年以来,重庆市共追回12人,其中外逃20年以上2人。

  追赃再发力、防逃再加码,以天罗地网绝其幻想

  “不断强化反洗钱监管和赃款流向梳理研究工作,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国内外资产,依法冻结没收;对归案人员,注重教育感化,动员其主动退赃;对于暂时无法追回的外逃人员,先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外逃人员违法所得。”重庆市追逃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追逃追赃再发力,防逃也持续加码。监察体制改革后,重庆市追逃办把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将防逃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公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形成防逃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重庆市根据“以追为主、追中有防、追防结合”的工作思路构建追防并举的严密防逃体系。市追逃办会同组织部门继续抓好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护照管理和出入境审批制度,加强“裸官”管理;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日常监测职能,强化可疑资金监管;分情况采取不同举措,特别是紧盯当前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做好防逃工作,及时做好边控和资金查扣等措施,既防住人员外逃,也防住资金转移,形成追防结合、综合施策的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格局。

  今年4月,合川区纪委监委对某区属国企负责人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该区纪委监委提前预判,制定防逃预案,依法对相关涉案人员采取限制出境等防逃措施。伴随着审查调查的深入,预案作用凸显。立案前,已谋划外逃的一名重要涉案人员被及时控制并采取留置措施。慑于强大的压力,2名涉案人员先后主动投案。

  法律震慑、亲情规劝,多名外逃人员主动投案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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