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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新框架解读:如何让自家 Token 不被划为“证券”?

2019-04-09 05:56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4月3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数字资产投资合同分析框架》(以下简称《框架》),这是针对“Token 发行方

4月3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数字资产投资合同分析框架》(以下简称《框架》),这是针对“Token 发行方”的全新监管指导方针,用于分析创业公司发布和出售的数字资产是否满足投资合同。

此项《框架》主要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财务总监威廉·欣曼(William Hinman)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金融科技中心(FinHub)负责人 Valerie Szczepanik 撰写,前者曾因一次“以太坊可能不是证券”的演讲,在去年夏天闻名于数字货币世界。

早在去年 11 月,威廉·欣曼就曾表示将发布一个白话版的指导方针,帮助发行创业公司更加轻松的确定他们的 Token 是否会被认定为证券产品。

“该《框架》并非对法律进行详尽的概述,而是一种帮助市场参与者评估,联邦证券法是否适用于特定数字资产的报价,销售或转售的分析工具。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这些新条款并不是最终定论。

事实上,创业公司发行的 Token 是否应归属于证券,是外界一直关注的话题

比以往更加明确的是,昨日的《框架》不仅确认了比特币、以太坊等类似加密货币不是证券,同时,也为区块链创业者们明确了“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简单总结《框架》的思想是:创业者可以通过出售Token筹集资金,但前提是必须符合证券法;创始人是否对项目可持续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是衡量项目Token是否会被当做证券处理的关键前提。

那么,《框架》中还有哪些细节?它对于去中心化网络及其开发人员意味着什么?对数字货币投资人有哪些意义?

为了弄清上述问题,31QU 整理了国外几篇优秀解读文章,以飨读者:

SEC 新框架解读:如何让自家 Token 不被划为“证券”?

文 / 31QU

SEC 新框架解读:如何让自家 Token 不被划为“证券”?

 投资与空投 

美国证券法规定,判断企业与投资人的行为是否归为“证券”中的“投资合约”门类,可以通过“豪威测试(Howey TestRule)”来推断,它有以下四个条件:

1 出资,即众多投资人用个人资金进行投资;

2 投入共同的项目,即众多投资人将资金投入到同一个项目中;

3 期待获利,即众多投资人进行投资的目的是获得盈利;

4 获利来自他人的努力或经营,即投资人不直接参与经营,而是期待项目的发起人或经营者努力、经营而使自己获利。

如果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将被认定为“投资合同”,企业也就发行了“证券”,将被判定属于 SEC 的管辖范围。

如果用这四个条件来评判 ICO,几乎所有的 ICO 都满足前两个条件,即出资和共同项目。但因为 ICO 的空投,而使情况变得复杂。

《框架》中指出,“数字资产缺乏货币考虑”,空投可能会构成证券的出售或分销,也可能是空投接受者没有向空投项目方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比如货币)。

而最新《框架》将豪威测试(Howey TestRule)的前两点视为既定事实,并将关注焦点放在“投资人合理预期收益是否来自他人的努力或经营”。

SEC 新框架解读:如何让自家 Token 不被划为“证券”?

 客观,而非主观 

在谈到豪威测试的后两点时,《框架》明确指出:“调查应该是客观的,重点应该关注交易本身和数字资产的供应与出售方式”。

换句话说,调查不需要考虑到投资者的主观想法。

一些人购买 Token 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 Token 会升值,也可能只是想要使用。有些投资人可能会误解项目方的真实目的,认为项目方都在割韭菜,但是认可 Token 价值的人可能会长期持有并等待 Token 升值。

豪威测试并不依据投资者的实际想法,而是根据 Token 售卖的客观事实和卖方的陈述来确定,是否为一个假定的理性人的。

在客观调查的前提下,《框架》将从“他人的努力”和“利润预期”这两个因素,对创业公司 Token 进行考察。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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