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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3.25亿元 将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2020-02-10 12:00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截至2月8日,浙江所有市县均已落实疫情防控经费,共安排防控资金33.25亿元,已下达29.92亿元,主要用于医疗救治、

  (抗击新冠肺炎)浙江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3.25亿元 将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中新网杭州2月9日电(记者 张斌)截至2月8日,浙江所有市县均已落实疫情防控经费,共安排防控资金33.25亿元,已下达29.92亿元,主要用于医疗救治、防治设备和防控物资等。

  9日,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磊在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上透露该数据。

  沈磊表示,疫情发生后,浙江各级财政部门在政策、资金、物资保障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主要目的是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患者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比如在物资保障方面,该省对在疫情防控物资供给保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获得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企业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最长可贴息1年。同时,为保障群众生活和市场供应,浙江采取了对家禽和生鲜牛奶重点收购加工企业实施临时性补助政策。

  “疫情将对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其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比较弱,更容易受到影响和冲击,特殊时期需要采取一些特殊政策。”沈磊介绍,浙江近期出台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17条政策中,就包括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减税降费力度、融资支持力度、资金拨付力度等财税政策。

  比如,浙江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并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50%确定;对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小微企业,优先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完)

 

【编辑:孙静波】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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